借助智慧消防物联网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17 浏览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信息分类: | 文件编号:国办发〔2017〕87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3-24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2020-496484 | 责任部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7〕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0月29日
第四章 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六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第十五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六)积极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技术等技防物防措施。积极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技术等技防物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