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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智慧消防物联网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17    浏览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信息分类: 文件编号:国办发〔2017〕87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0-03-24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2020-496484 责任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7〕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0月29日     

 第四章 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六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第十五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六)积极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技术等技防物防措施。积极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技术等技防物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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