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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智慧消防: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温13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0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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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温130号建议的答复

浙应急提〔2020〕118号
 
李星涛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温130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智慧消防”工作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建议》介绍了“智慧消防”的工作背景,客观分析了加强“智慧消防”建设的必要性,并结合我省实际,从拓展覆盖面、加快融合发展等角度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您的建议非常中肯,我门针对您的建议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并与省经信厅、省大数据局等部门进行会商,现答复如下: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智慧消防”已成为消防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2013年,省政府就将智慧消防正式列入“智慧城市”建设示范试点第二批项目内容。2018年,纳入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43个重点项目之一,统筹谋划、推进落实。2019年,我们专门部署开展“智慧消防·智能防控”建设年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是集思广益,制定一套数据标准。根据正在推广的城市消防远程监控、智慧用电、智能预警、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单位自主管理五类系统,邀请浙江本地优秀企业和各行业专家成立5个标准编制小组,分类制定各系统标准,统一数据接入标准,建立智能管控平台数据标准体系,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标准要求。
 
二是搭建平台,打造智能管控全景图像。通过走访调研全省各类优秀社会企业、学习考察其他省市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初步建成“智慧消防”智能管控平台,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智慧用电等各类独立运行的智能防控系统分类归集。同时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和其他基层治理信息数据采集纳入平台,接入外部气象、电力、电信等公共和专业信息,通过可视化展示系统,实现各类基础数据、视频图像、分析研判结果的综合展现,提供各类研判预警信息。
 
三是广泛布控,推广各类智能防控系统。按照“成熟一个、推广一个”的原则,在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城市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居住出租房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场所推广应用技术相对成熟的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智慧用电系统、智能预警系统、智慧用水系统、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单位自主管理系统等火灾技术防控手段。
 
四是强化考评,多方位统筹推进工作进展。将火灾智能防控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及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工作任务,下发任务清单,按照项目化管理的方式,对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实施过程评估、督导、考核。通过三轮翻身仗专项督导和交叉检查,推动各地加大建设投入,落实经费预算,多层次、多渠道引进先进技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或外包租赁等方式,积极推进“智慧消防”建设。
 
二、主要成效
 
一是编织智能预警“防控网”。我省现有67个县(市、区)、重点乡镇(街道)建成智能防控综合管理平台,全省1.9万家单位接入远程监控系统,4.9万家单位安装智慧用电系统,6.1万家单位安装智慧预警系统。另外,全省共安装智能充电桩6.9万个,充电口71万个,智能消火栓3957个,35%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装单位自主管理应用系统。
 
二是汇聚智能防控“大数据”。智能管控平台归集整合22个物联网企业的60余项物联网数据,实现对全省5.8万多单位、站点的信息采集。打通内部各独立系统,收集全省2.3万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等信息。与工商、测绘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实时校验各类单位信息,及时更新天地图信息。
 
三是初步实现大数据智能分析。通过对各类采集数据的分析应用,逐步开发建立消防重点单位四色预警(风险评估)体系、区域(行业)的火灾风险评估体系、消防产品质量的大数据分析体系、火灾隐患类型的智能化分析体系等,实现火灾精准防控,提高预防水平。
 
四是提升基层部门执法效能。通过温州潘桥街道试点运行,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基层治理信息系统等数据分析、在线监测功能,在线上开展形势分析、风险研判、预警监测的基础上,对重大风险、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人员实行精准靶向执法,落实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提高执法效能,实现线上风险监测预警与线下靶向执法检查的全覆盖。
 
三、下步工作举措
 
针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开展工作:
 
(一)切实发挥大数据支撑作用,建立“智慧消防”共享体系
 
一是依托省公共数据平台,增强“智慧消防”数据支撑。据省大数据局反馈,目前省公共数据平台累计归集 289.2 亿条数据,累计共享调用 50.2 亿次,已统筹建设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电子证照库、信用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库等五大基础库。将积极对接省大数据局,依托省公共数据平台,按照“智慧消防智能管控”建设需求,整合归集消防应急数据,优化完善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数据库,为加强 “智慧消防”工作提供有力数据支撑。二是优化数据共享体系,拓展“智慧消防”应用。不断完善全省公共数据目录,推动数据供给侧改革,建设数据标签库,创新数据应用模式,实现公共数据与消防、保险等领域的深度融合。打通数据接口,与公共信用平台、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平台对接,实时共享数据,打破条块分割,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通过优化完善数据共享体系,强化公共数据平台支撑,不断拓展“智慧消防”应用深度和广度,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城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
 
(二)大力构建共享感知网络体系,扩大“智慧消防”覆盖面
 
一是构筑共享感知网络体系,助力火灾智能防控。加快 5G 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带宽、超低时延、高可靠、全程覆盖的信息传输网络。利用传感器、无线射频、视频监控、状态监测等各种物联网技术和多元传感设备,实现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环境、建筑、安全等方面的识别、信息采集、监测和控制。积极推进烟感探测器、消防栓水压监控、摄像头、消防设施监控、电弧探测器等终端中异常监测算法的植入,大幅提升终端智能化感知水平。通过推进建设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不断提升火灾智能感知、预警、监测及联动处置能力。二是加快智能管控平台建设,推广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将各市与重点县(市、区)“智慧消防”应用系统、机构接入省级平台。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同时,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和监测设备。在重点场所、重点单位推广应用物联网感知设备,加强自动感知系统建设,拓展消防安全监测感知覆盖范围,实现信息采集汇聚自动化。
 
(三)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智慧消防”融入度
 
随着科技的进步,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已经对社会产生深刻的影响,构建智慧城市是大势所趋。智慧消防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2014年以来随着智慧城市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的出台,消防发展历程全面迈入智慧消防阶段。一是全面融入顶层架构。持续推动“智慧消防”纳入省政府数字化转型重点项目,纳入省域治理现代化,融入“大系统、大数据、大平台”顶层架构,实现精准分析、精准监督、精准反馈。将“智慧消防”建设项目纳入“城市大脑” “未来社区” “智慧安防小区”等建设,提高消防治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二是着重借鉴成功经验。充分借鉴杭州建德“数字梅城”基于“城市大脑”开发建设智慧消防应用、湖州织里镇通过集成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研发智慧监管、智能预警、智慧用电、智慧用水四大系统,实现火灾事故的精准防控等一批典型场景应用经验,深化 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消防中的应用,更好地助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6月30日